大村郭醫院照顧服務員規範
一、為促進本院照顧服務員服務品質,保障病人安全及就醫權益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照顧服務員執行之服務範圍如下:
(一)個人衛生:協助洗頭、洗臉、刷牙及口腔清潔、擦澡、沐浴、如廁、更衣、換床單、尿布、整床、整理儀容、修剪指甲等。
(二)基本復健動作:按時協助翻身、拍背並定期協助病人下床活動,適時推送可下床病人復健等。
(三)營養與餵食:協助餵食與用膳、進食入(出)量登記。
(四)床頭櫃清潔及維持病房單位環境清潔與整齊。
(五)非侵入性基本健康照顧:病人大小便處理、協助便盆、尿壺使用及清潔,協助冰枕使用及更換、會陰沖洗、氧氣鼻套管使用時之復位、氣切病人造口紗布適時更換等。
(六)協助推送病人做檢查、搬運病人(包括使用輪椅、病人推床)。
(七)注意靜脈點滴輸入及各種引流管支通暢,如有漏出、脫落或異常情形及需要更換時,應立即通知護理人員。
(八)注意病人安全,密切觀察病人狀況,如抽筋、吐血、血便、皮膚紅疹、腹瀉、便秘、呼吸困難等任何不適之現象,立即通知護理人員。
(九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(十)與下一班之照顧服務員將份內工作確實交班。
三、照顧服務員之安排原則:
白班為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5-7位病人,夜班為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11-14位病人,分日班、夜班兩班,以08:00、20:00為交接班時間點。
四、收費標準:
(一)一位照顧服務員照顧五至七位病人,依醫院收費標準收費。
照護費用:1000元/日。
伙食費:120元/日。
(二)給付方式:依照顧服務員實際照護天數,由院內書記直接向患者方面收費並提供收據。